旅游安全通用常识
www.tonglinggu.com 2007-9-29 15:53:05 作者: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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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安全通用常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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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游览观景安全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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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、听取当地导游有关安全的提示和忠告 , 主要应预防意外事故和突发性疾病的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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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经过危险地段〈如陡峭、狭窄的山路、潮湿泛滑的道路等〉不可拥挤;前往险峻观光,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可行 , 不要强求和存侥幸心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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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登山或参与活动中应注意适当休息,避免过度激烈运动;同时做好防护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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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在水上 ( 包括江河、湖海、水库)游览或活动时 , 注意乘船安全 , 要穿戴救生衣 ;不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险河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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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乘坐游览车或其他载入观光运载工具时 , 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,遇超载、超员或其他异常时 ,千万不要乘坐 ,以防发生危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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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游览期间 , 游客应三两成群,不要独行。如果迷失方向 , 原则上应原地等候导游的到来或打电话求救、求助千万不要着急。自由活动期间游客不要走得太远。带小孩的游客 , 请管好自己的小孩 , 千万不能让小孩单独行动 , 并注意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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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其他安全注意事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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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注意听从导游的安排,记住集中的时间和地点;认清自己所乘坐的车型、车牌号及颜色;不要迟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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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在旅游活动中,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, 请游客不要携带易燃、易爆物品;不要乱扔烟头和火种;遵守各交通运输部门、酒店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各种法律、法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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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游客乘坐的机、车、船在行驶的途中 , 若遇有交通事故发生时 ,应听从导游的安排及指挥 , 不要慌张;发生人员伤害应尽力施救或自救,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, 避免损失扩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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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游客乘坐飞机旅游时,应带好自己的有效身份证 ( 小孩应带户口原件 , 满16 岁未办理身份证的客人,允许持派出所原件证明), 并注意保存好 , 导游发给您机票时应核对自己机票上的姓名、往返时间、抵离目的地、航班号是否准确;注意保存好机票和火车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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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游客在旅游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意外事故时 , 按有关机构 ( 如交通运输部门、酒店、保险公司、风景区管理单位 ) 订立的条例或合同规定处理或公安部门查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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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游客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 ,尊重旅游途经地区当地的民族、民俗习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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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安全是旅游活动的头等大事 , 搞好旅游安全是旅行社、景区及全体游客的共同责任。最后祝您旅途顺利,度过一个安全、快乐、充实的旅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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